近日,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,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在校饮食的安全和健康。通知中提出了“十个不得”的严格要求,以确保学校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。
首先,学校食堂、超市(小卖部)等食品经营场所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,并严格按照经营许可所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。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。此外,中小学和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超市(小卖部)等食品经营场所。
其次,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,保证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市场同类饭菜的价格。对于经过批准实施校外供餐的学校,其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的价格,并且要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公示,确保公开透明。
通知中还强调了食堂供餐的重要性,学校应当加大投入,通过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食堂等方式完善设施设备,加快推行食堂供餐。如果学校无法满足供餐条件,确需校外供餐的,必须征得大部分师生家长的同意,并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,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等操作,严禁有食堂不用的情况发生。
在采购和制售食品方面,学校一般不得外购直接入口的熟食品或预包装食品。此外,学校食堂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以及亚硝酸盐和含铝食品添加剂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还不得制售冷食类食品(水果酸奶、冰淇淋等),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营养价值。
通知中还规定了一些其他不得的要求,包括不得超时供餐,确保食物的新鲜和卫生;不得自带不安全食品到校,避免可能的食品安全风险;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模式,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运营;不得将食品采购与其他经营活动挂钩,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。
这份通知的发布,体现了四川省教育厅对学校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,旨在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,保障学生在校饮食的安全和营养。通过规范食品供应链、加强食堂设施建设、严格控制食品采购和制售等方面的要求,有助于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,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。
总之,学校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,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。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这份通知,强调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,并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,以守护孩子们在校的饮食安全。这将促使学校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,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安全、健康的饮食环境。